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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使母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公示名单公示(一)

发布日期:2025-04-16浏览:

  根据《广州天使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定上海磐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为广州天使母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楼2201;联系电话:020-66606688-855;电子邮箱:fof@gzjkfund.com)。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20-66606688-855)

附件:

广州天使母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公示名单(一)
新建项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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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楼 020-666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