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投中网的一篇文章引发行业轩然大波。文中提及,各地方政府在过去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征收的20%所得税政策,在国税局检查工作时被认定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纠正。
这意味着,履行20%税收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不仅要将过去遗漏的税款补齐,还必须按照“个体工商户”标准征收累进税,而这个税率标准最高至35%。
如果说,今年股权投资行业的募资难、退出难现象已经让部分VC/PE如履薄冰。那么,高至35%税率则好似是一把“无形利刃”,重创着整个股权投资行业。
一场比“募资寒冬”更可怕的灾难
“我们确实很早就收到了相关文件要求补缴税款,可能过亿元。”投资家网联系到的一位投资机构合伙人表示。不过他并未透露需要补缴的具体税款金额。
“其实之前征收的20%所得税,就已经不低了,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某投资机构IR负责人刘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无奈的表示。“LP的电话已经打爆了,大家现在都很惊慌失措,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才好。”
刘女士还补充说,“现在看来,募资寒冬已经不算可怕了,这件事对投资机构来说更恐怖。”
“我觉得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创投圈资深媒体人老徐在和笔者聊天时这样认为。他依然坚持此前笔者发布的《苦肉计、美人计...募资寒冬来袭!VC/PE洗牌在即:一群死鱼搅浑一条河,LP或血本无归》一文中自己提出的观点。
在他看来,股权投资行业急需一场大洗牌。“虽然税率调整的影响会是全行业的,但这无疑会加速将一批天天琢磨挣管理费的VC/PE洗出市场。”
但老徐也表示,这对于一些自身能力强,业绩优秀,退出回报率高的投资机构来说确实是一次打击。“这会让GP的投资信心受到影响,你退的多势必交的也多,有点可惜,最后没卡在独角兽上,反而卡在税上了。”
“我觉得如果真的是这样,过不了多久,VC/PE的收益分配规则肯定也要改改了。”老徐觉得,股权投资在中国还是很有前景的一个行业,与其指望税率调整不如改变收益的分配规则。“甘蔗没有两头甜,总会有人的利益受损,关键还是看接下来怎么做出新调整。”
GP or LP,谁该为遗漏的税款买单?
某知名VC投资VP认为,应该将标准进行统一,按照“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税。“这个事还是要理性的看待。比如之前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大部分地区针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执行的是20%的税率,少数地区如上海则实行5%-35%的个人所得税率。”
“现在很多人都说,税太高了没法做投资了,这是片面的说法。35%只是最高点。很多地方当时为了促进当地区创业创新的发展,不约而同的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将税率统一降为20%,其实也只是5%-35%的一个中间值。”该VP还表示,“从国家层面来看,针对VC/PE的税收政策本就应该明确且各地统一,否则会影响税法的权威性和地区间的公平性。”
“现在让GP或LP承担费用显然是有些不太合理的。首先,很多基金早已分红完毕,这样追缴起来不现实;其次,有限合伙制基金结构的出资主体在LP,但LP并非基金的管理者,是管理者承担责任还是出资者承担责任;最后,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也是一些GP的基石投资者,谁来承担责任?现在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说法。”
“这样一来势必会影响到终端的LP,股权投资行业在中国蓬勃发展即离不开GP同样也离不开LP在当中发挥的作用,如果没有妥善处理的方案出来,如果股权投资生态链条的上游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下游的创业者,是很难控制的。”业内人士表示。
前述VC基金合伙人表现的更加焦虑。“现在做机构化投资实在太难了,今年整个资本市场大环境本身就很差,现在又来了一记重拳,做基金的限制比个人投资的还多,前几年大家都在讨论个人投资做到机构化才有出路,如果现在要从机构化转到个人投资,简直在打脸,但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先找LP要钱,之后在想应对之法,必定羊毛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