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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征选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8浏览:

第一部分 征选公告

  为完善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金控基金”)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广州金控基金拟通过在公司网站公开征选方式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作为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资源平台。

   一、项目内容及方式

  (一)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征选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

  (二)项目入库方式:公开征选。

  二、进入资源库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专业领域内所必须的资质、资格;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二)应拥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应具有专职执业律师20人以上(如一人同时具有多类执业资格的,只按一人计算)、从业人员50人以上;

  (三)具有2年以上国有经济事项服务工作经验,每年不少于5个项目;

  (四)上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五)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公开谴责以上的处分;   

  (六)总部在外地,分所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上述入库条件以申报入库机构为准。

  三、进入资源库的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企业设立、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运作、资产处置、并购重组、产业投资、破产清算、银行金融、债权债务追收等不少于两个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及丰富的执业经验;

  (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五年以上;精通所属业务,具有处理复杂、疑难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从未受过上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公司认为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二部分 文件格式

  一、征选文件

  (一)征选文件构成

  1.以下文件请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函(见格式1);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证明(见格式2、格式3);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受行政处罚、行业公开谴责以上的处分证明(见格式4);

  (5)报名人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执业律师人数、从业人数、近两年国有经济事项服务工作经验介绍、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人主办律师能力和经验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执业年限、执业经验、学历背景、受上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处分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人认为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二)报名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名人应递交纸质报名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在每一份报名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报名文件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随报名文件一起封装。

  3.报名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应由报名人加盖公章。

  4.报名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于旁边签字才有效。

  5.报名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在征选文件中已明示须盖章及签名之处,按要求由报名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第三部分 文件递交

  一、报名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所有报名文件均须密封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下午5点前。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01。

  (三)联系人:邓娇;联系方式:66606688-801。

  (四)上述文件均请自行扫描留存,递交的报名文件将不予退还。


  附件格式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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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楼 020-666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