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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关于组建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3浏览:

根据《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国资资本〔2018113号)和《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组建方案》(穗国资资本〔2018108号)的规定,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州国企创新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将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符合要求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为提高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及有效性,广州国企创新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拟组建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库,挑选510家在政府投资基金商业尽职调查领域、法律法规领域、财务规范领域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行业相关经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库。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申请入库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专业领域内所必须的资质、资格;

(二)成立时间满三年,且具有政府基金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

(三)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公开谴责以上的处分。

二、申请入库事项

(一)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申请入库,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取得第三方机构入库资格的,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申请入库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的入库,不构成具体委托合同关系。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广州国企创新基金子基金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委托库内机构开展具体的尽职调查工作,委托事项及费用标准按照具体签署的委托协议为准。

三、入库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入库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19318日早上9点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模板)。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

(二)拟于318日早上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召开入库评审会,请各申请入库的第三方机构提前准备好会议现场的展示材料(PPT等文档),并拷贝至U盘于当天随人员带至会议现场,现场陈述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2201室;邮编:510620;联系人:张淦锋、李慧睿;联系电话:020-66606688-857,020-66606688-823;电子邮箱:fof@gzjkfund.com)。报送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附件: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尽职调查第三方机构入库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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