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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公开选聘子基金管理机构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6浏览:

为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增强市属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国资资本〔2018113号)和《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组建方案》(穗国资资本〔2018108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申报机构,申报机构可直接作为子基金管理人,也可指定或新设关联企业作为子基金管理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申报机构的要求

(一)资质

1.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原则上成立时间满1年(对成立时间满1年,但非广州市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含创业投资企业]在广州市注册新设专门的子基金管理机构视同满足该条件);

2.符合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均以货币形式实缴出资,或其基金管理规模在人民币10亿元以上;

4.广州市国有企业孵化器作为申报机构,在申报时应已完成工商注册并运作3个月以上,其管理运营的专业孵化器面积应不小于4000平方米,或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

(二)团队人员配备

具有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至少有2个投资成功案例,或在拟设立的子基金投资领域有优秀的投资案例。

(三)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四)募资能力

有较强的募集资金能力,有明确的意向出资人、出资额,能按照承诺完成主要募资任务。

二、子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一)资质

企业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均以货币形式实缴出资。

(二)团队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人具备丰富基金管理运作经验,并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且至少有2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投资人员。

(三)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四)子基金组建

子基金必须注册在广州,子基金管理人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取得子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行为。   

四、申请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请尽快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捌份,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2201室;邮编:510620;联系人:邱秉强、吴冠仪;联系电话:020-66606688-848,020-66606688-843;电子邮箱:fof@gzjkfund.com)。报送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19


附件:

1.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目录

2.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

3.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申报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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