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国资资本〔2018〕113号)和《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组建方案》(穗国资资本〔2018〕108号),现就广州市国企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托管银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托管机构职责
(一)负责母基金资金的账户管理、资金保管、拨付、清算和结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事务;
(二)保障母基金资金使用安全,对受托管理的母基金实行专项核算;
(三)根据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合规性审查报告划拨投资款项;
(四)提供其他金融支持综合服务方案。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两年。
三、托管机构资格
(一)托管银行须为成立五年以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须在广州市设有分支机构,同一总行只允许不超过两家分支机构参与遴选;
(二)托管银行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托管经验;
(三)托管银行最近三年以上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受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基金托管费以托管费率方式报价,报价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三位;
(五)为基金托管账户的闲置间歇资金提供保证本金的合理增值方案;
(六)广州市分支机构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能派出专人负责相关托管业务,能做到及时处理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四、公告与受理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2月25日至3月4日。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4日下午17时30分。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用A4纸张标准准备),全部提交报送至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01室,邮编:510620)。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fof@gzjkfund.com。
评审主要依托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实情况,将取消其遴选资格。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府基金部 邱秉强(020)66606688-853
吴冠仪(020)66606688-843
邮箱地址:fof@gzjkfund.com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